◎ 國際田總「變性女性運動員分類參賽規定」資訊更新
更新日期:2018/10/17 17:27 分類:最新消息
國際田總對於「性別轉換後」與「雙性人」運動員的參賽資格,在更多研究驗證後,原本預定今(2018)年11月1日起生效的「變性女性運動員分類參賽規定」(Eligibility Regulation for the Female Classification-Athletes with Differences of Sex Development),因規則部分條列疑義聽證會程序延長到明(2019)年2月,目前已知國際仲裁法院(CAS)會最晚於2019年3月26日裁決結果。
規定原文內容連結: https://www.iaaf.org/about-iaaf/documents/rules-regulations 。
此份規則最重要的改變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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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主要限制變性女性運動員參加400公尺、跨欄比賽、800公尺、1500公尺、1英哩賽跑與前揭距離混合項目比賽;其他項目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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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性的女性運動員體內血清中睪固酮基本測量門檻為每公升5濃度單位(nmol/L);必須要a. 法律上正式被承認是女性或雙性人(申請人應提交相關手術與變性許可法律文件至委員會作參賽資格判定)、b. 比賽前至少6個月血清中睪固酮濃度每公升低於5個單位(血液中不得有高雄性激素敏感的反應)、且c. 持續保持血清睪酮濃度低於5個濃度單位,始得參加國際賽事中上列的限制比賽項目。
前揭規定中國際田總特別強調這個規範僅侷限在「國際賽事」。協會單位應組成醫學專家委員會,至於國內賽事,除非有女選手抗議,不然不限制。但國內若有女選手或領隊想要檢舉抗議,請直接向賽會反應(例如:全大運的賽事就找大專體總),賽會籌備會一般會向田徑協會請求規範釋疑或另訂限制;同時,不限制參加男子組或雙性組賽事。